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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
为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扎实推进制造强国战略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工作。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厅规〔2016〕1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1、各市要加强对开展试点示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和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城市各方力量、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形成部省市三方共建、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2、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申报工作班子,建立有力有效的组织实施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并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实。
3、各市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编写实施方案,同时做好与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衔接和汇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工作要求,待实施方案成熟后,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报我委初审。
联系人:省经信委规划处朱珉、谭俊,电话:0551-62871085。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