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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印发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意见
日前,经省质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琳签发,省局印发实施《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安徽质监系统实际,明确了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法治质监建设要求的具体措施。
《意见》从科学立法增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三个方面推进形成完备的质监法律规范体系;从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实施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严格公正执法五个方面推进形成高效的质监法治实施体系;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内外监督体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和依法化解矛盾争议四个方面推进形成严密的质监法治监督体系;从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强化法治教育和落实监督考核四个方面推进形成有力的质监法治保障体系。
《意见》的印发将进一步强化我省质监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从严治检;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努力塑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诚实守信的法治质监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