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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监局宣贯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为提升基层质监执法人员纤维制品执法办案水平,5月19日至20日,省质监局在合肥市组织举办《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贯培训会。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梅德林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中国纤维检验局法规处,省局法规处、稽查总队,各市质监(工商)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各市纤检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15家纤维制品生产企业代表等80余人参加会议。

      梅德林指出,《办法》填补了目前国内纺织品,特别是学生服装质量监管的立法空白。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要明确职责,依法履职,加强监管,保证纤维制品质量安全。他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办法》的宣贯力度,切实履行纤维制品质量监督职责;开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开展纤维制品集中区域治理,促进纤维制品质量安全;加强与工商、教育、民政、卫生等部门沟通协调,逐步建立健全质量工作合作机制,确保我省纤维制品监管工作顺利进行。
 
      培训会上,中国纤维检验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对《办法》立法的背景、目的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作了说明,并对《办法》5章41条款项逐条进行了宣贯;省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对《质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解读。


宣贯培训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