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经信科技[2013]284号
各县(市)经信委、开发区经贸局、区经促局:
为进一步实现品牌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知名度,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根据《合肥市关于开展品牌示范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委将会同市发改委等六部门继续开展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请各县区依据《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评价指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认真制作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各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推荐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于8月5日前报送到我委科技处。
联系人:徐杰 0551-63538396 邮箱sjwkjc@126.com
附件: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