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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受灾企业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生产许可证审查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长江中下游沿江地区及江淮、西南东部等地出现入汛以来最强降雨过程,给部分地区造成严重洪涝灾害。为支持湖北、安徽、江西、湖南等受灾省份的抗灾工作,帮扶受灾企业脱困发展,质检总局决定对已经进入生产许可证审查环节但因受洪涝灾害无法接受实地核查的企业,根据企业书面申请可以暂停生产许可程序,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后再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暂停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时限内。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生产许可证产品审查机构要做好对受灾企业的服务工作,帮扶受灾企业渡过难关。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产品一并按此执行。


质检总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