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效用,我委于近期启动了2017年度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专项资金项目遴选工作,目前,项目征集工作已全部完成。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项目评审模式,优化评审流程,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现就购买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第二批项目分四包,共安排经费 8.3万元,包括:
第一包:基础能力和重点领域制造能力提升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约250个,安排经费3.3万元。
第二包:煤炭安全信息化改造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约20个,安排经费1万元。
第三包:非煤安全信息化技改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项目约40个,安排经费1万元。
第四包:智能制造工程专题项目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包括智能制造项目、工业机器人应用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等三个支持目录,项目约250个,安排经费3万元。
二、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所有第三方机构均应满足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条件,各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分别如下:
第一包
1.评审机构是经国家资格认定的工程咨询单位,取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为甲级工业领域专业性咨询机构,咨询专业涉及机械、化工、医药、轻工、纺织等行业。
2.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服务领域涉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等,无不良记录。
3. 与本次咨询评估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4.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方法,技术装备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手段。
5.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
6.主持或参与过项目评审的从优。
第二包
1. 具有煤炭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 与本次咨询评估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3. 非本次咨询评估项目的申报主体单位。
第三包
具有金属或非金属矿山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或设计资质。
第四包
1.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等机构或组织。
2. 与本次咨询评估项目单位之间无资产、管理、业务委托等关联关系。
3. 专职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
4. 对装备制造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装备制造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
5. 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不少于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
6. 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不得泄露项目评审情况。
三、第三方机构服务要求
1. 配合专题牵头处室(项目承办处室)制定专家评审方案。
2. 在省经信委驻委纪检组的监督下,在省经信委企业云平台专家库系统抽取行业、技术、财务管理专家;自身安排相应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
3. 按照专家评审总体方案组织开展对应项目集中封闭评审,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整理,汇总评审结果,提交分项目评分排序表和评审工作报告。
4. 其他与项目评审有关的事项。
5. 第三机构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违反委托协议和工作方案的规定。
(二)公正组织评审,不得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
(三)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评审结果、评分排序表和评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应当保密的评审情况。
(四)不得利用承担项目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不得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妨碍项目评审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四、第三方机构人员要求
1. 第三方机构要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服务人员,建立项目小组,包括1名总负责人和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且均为固定人员,要求遵纪守法、高度负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2. 第三方机构人员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人员变更,需书面提出请求,经省经信委同意后方可更换。
3. 第三方机构项目人员要全力投入项目评审整个实施过程,以协助完成项目评审各项工作为先,不得因从事其他不相关事务而影响项目评审工作。
五、报名注意事项
1. 本次服务项目分为四个包,第三方机构只可报名其中一个包。
2. 本次服务项目每包安排经费固定,第三方机构报名时按照固定经费报价,超过或不按照固定经费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安排经费主要是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和自身安排专家所发生的费用。
3. 第三方机构报名时须提供公告第二项对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告第三项对服务要求的书面承诺材料,公告第四项人员名单及书面承诺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4. 报名时间:报名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一正两副,标注申报包别)于2016年11月17日下午5:30前到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南楼707室姚世强处递交,逾期不受理。
5. 评价确定时间: 2016年11月18日下午3:00正式开始评价,地点: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南楼701室。参加评价的报名承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必须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
6. 评价确定方式:省经信委将组成评价小组对报名的第三方机构资格、服务要求、人员要求等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第三方机构达到或超过两家时将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承接主体。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省经信委财务处:姚世强 电话:0551-62871810
第一包
省经信委技改处:王迎光 电话:0551-62871852
第二包
省经信委煤炭办:潘磊 电话:0551-62871771
第三包
省经信委非煤办:陈国安 电话:0551-62871744
第四包
省经信委装备处:叶玉律 电话:0551-62871868
七、网上公告查询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aheic.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 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