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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商务局 合肥市科技局关于转发安徽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经信节能〔2017〕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财政、商务、科技主管部门: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经信节能〔2016〕2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充分认识电器电子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对于促进我市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辖区内电器电子生产企业参与试点,并做好试点企业后续指导工作。

      二、各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参与试点,努力成为全省生产者责任延伸工作标杆,为全面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奠定基础。

      三、各申报企业应参照《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按照2年实施期编制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并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试点;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申报企业的初审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定推荐名单,连同正式上报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四份)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委节能处。

      联系人:樊兴龙 联系电话:63538803

      电子邮箱:nyb8803@163.com

 

附件:1.皖经信节能〔2016〕266号

           2.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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