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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皖经信科技函〔2017〕663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工科函〔2017〕2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参加学习研讨,于5月19日前登录质量标杆网上服务平台( http://www.qmb.org.cn/),或微信公众号QMB-CAQ,在“活动报名”栏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将参加人员名单于5月19日前发送至省经信委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赵薇、李明胜,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邮箱:lims0001@163.com。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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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期质量标杆经验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