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电子〔2017〕217号
各市、直管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引导“十三五”时期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该指南转发你们,请结合实施《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安徽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1年)》以及各地“十三五”相关规划,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是“十三五”时期科学引导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是信息产业领域政策制定和重大工程建设实施的关键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信息产业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结合相关规划及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全力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制造强省战略实施、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发挥支撑作用。
二、积极营造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确定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等,立足实际合理布局,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投资,促进差异化协同发展,并进一步加大对信息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制造强省、“三重一创”、科技创新等政策作用,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持续优化和落实支持信息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信息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三、全面落实发展信息产业的各项任务
在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信息产业发展指南》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加强上下联动,做好“十三五”时期相关规划、政策、专项和工程与《信息产业发展指南》的衔接,全面落实相关目标任务,并及时将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的措施、成效及问题等报送省推进制造大省和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