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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建监管【2013】58号
各进肥建筑业企业:
       为及时、准确掌握对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在我市的生产经营状况,制定相应的服务政策,提高服务水平,依据《合肥市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实行网上直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自2011年起实行外了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网上统计报表制度,经过近两年的运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有部分企业仍未及时、准确地填报统计数据。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完善行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企业要根据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年、季统计报表,并对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1、报送地址:合肥建设网(www.hfjs.gov.cn)首页右上角“数据上报系统”,用企业用户名及密码进入填报;
    2、报送时间:季度报表是季后的20日内(即4月1日-20日、7月1日-20日、10月1日-20日),年报是年后40日内(即1月1日-2月10日)。
    二、各建筑业企业要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切实加强统计报表管理。
    1、企业上报数据需经驻肥行政负责人签字核实后上报,各企业应对所属企业上报数据负全责;
    2、各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或稳定的兼职统计人员,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教育,确保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3、各企业应为统计人员配备计算机、电话、打印机以及网络设备,并确保设备畅通,以便进行联网直报;
    4、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原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善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确保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
    三、建立统计报表上报与企业动态考核相结合和建筑业统计工作通报的制度。
    1、对年度内累计2次虚报、瞒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取消企业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2、对年度内累计3次虚报、瞒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列入统计不诚信企业,上网公布,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3、对年度内累计4次虚报、瞒报和拒报统计报表的企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暂扣《进肥备案证》3-6个月。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章征萍     联系电话:62838014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