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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两化融合服务机构提供金融租赁服务奖励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的通知》(合政〔2017〕62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1+3+5”政策体系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68号)文件精神,我委将开展受理2017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第15条“鼓励‘两化融合’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金融租赁服务”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经金融机构授权,2017年为本市工业企业提供信息化评估服务,帮助企业获得融资租赁金额累计超过1亿元的服务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信息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开发、投资管理、融资担保、设备租赁等。融资贷款或设备租赁主要是用于企业推进信息化或智能制造建设,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所需的软硬件系统、智能化加工生产设备购置或租赁等。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3、与具有金融服务资质的金融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或金融机构授权证明);4、服务企业花名册及融资租赁服务协议;5、资金拨付证明(或设备发票和交接证明)。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程序: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提交申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审核并查验发票及相关凭证原件,对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不予受理。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汇总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电话:63538782。

       3、申报单位需填写“涉企系统”基础信息表(见附件),按照“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简写方式)命名后将电子版发送至32033716@qq.com。未按照格式要求上传电子文件的,将不参与资金审核。

附件: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