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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的通知》(皖经信推函〔2013〕1058号)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13年度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
请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结合要求,组织本辖区内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010-2012年度)积极申报,择优汇总后于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委信息产业推进处。联系电话:63538782。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的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