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电商法》将正式实施。电商企业成合法经营主体后,让海外代购一族感到一定压力,其原因主要是《电商法》规定中有电商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条款。
近年来,谁的微信里没有几个“海外直邮保真”的代购朋友,谁又未曾拜托出国旅游的朋友给自己带点时尚用品?代购已经渗透到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海外代购是大规模的商业行为,就构成了市场主体,交易额超过一定数量,必须依法纳税。如果只是偶尔出国帮助家人朋友代购,算是“零星小额”,则不必登记。一些代购者交易的数量少、金额小、频次低,法律已要求电商平台对其身份进行核验,可不要求其必须办理工商登记。但不进行工商登记不代表不需要纳税,如果存在纳税义务,则必须依法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循着《电商法》的修改思路,我们可以发现,其初衷主要是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遵循规范经营与促进发展并重,保障并支持电商创新发展。对海外代购这种曾经为消费者提高生活质量的业态,完全没有必要“掐死”,担心海外代购的末日来临是没有必要的。
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于个人海外代购行为,《电商法》并无明文禁止。当然,更多细则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行政法规来调整。《电商法》对电商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界定,专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商经营者。根据这一界定,人们日常所说的代购大都通过微信、QQ等社交平台完成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行为,还有人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完成交易,他们都是跨境电商经营者,都属于《电商法》的适用对象。
存在就有一定的合理性。代购之所以大有市场,源于人们对于高品质产品有着天然的好感。海外代购的成本相对较低,更多人则是因为信任海外高质、低价、好用的产品,马桶盖、卫生巾、婴儿床、奶粉、蓝莓干、鱼肝油……源源不断的订单从国内传递到大洋彼岸,催生了市场需求。据财富品质研究院统计,2017年中国人买走了全球近一半的奢侈品,价格超过2000亿美元。预计到2020年,中国消费者境外奢侈品消费将达到1万亿元。市场如此庞大,难怪海外代购经营者乐此不疲。但如果想钻法律的空子,不履行纳税义务,无异于玩“走钢丝”游戏。
既然从事跨境电商业务,就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即便是个人代购,也必须遵守关税制度。权利和义务相生相伴,海外代购者从事跨境代购,遵守法律、照章纳税是天经地义的。这就需要从事海外代购的经营者审时度势,进行二选一的抉择,要么“华丽转身”,成为从事跨境电商的小微企业,注册登记,挂牌经营,堂堂正正地做电商买卖;要么偶尔少量进行代购,纯属提高自家生活质量或帮助亲友购物。
《电商法》的实施,并不意味着海外代购会消失,但代购商家要合规才能生存。
来源:人民邮电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