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合政〔2015〕127号)精神,市中小企业局会同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和开发区经贸局,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认真筛选、核查,并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协调下,再次认定43户2015年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补充),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元月8日至2016年元月 1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委监察室、市中小企业局反映。
联系电话 (市经信委监察室):0551-6353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