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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合肥市2015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委(经促局)、经贸局,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的通知》(皖民营办函〔2015〕1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一)2015年度我市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正式发布标准文本的民营企业。
(二)主导标准制定的民营企业是指在标准发布稿中,位列编制单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的民营企业,同一个标准只补助一户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文件;
(二)2015年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汇总表(附件2);
(三)安徽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补助申请表(附件3);
(四)申报国际标准的企业应提供国际标准提案和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纪要;申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应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发布公告复印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制定标准的发布稿原件及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仅限申报标准奖补);
(七)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方式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016年4月3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合肥市中小企业局,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d132118@sohu.com,并注明“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申报”。
联系人:陈华东,电话:63537877
附:1.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民营企业主导制定标准奖补资金的通知
2.2015年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汇总表
3.安徽省民营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补助申请表
二○一六年四月十八日